关于邵阳爱尔眼科医院医疗废水处置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
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《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和监管工作的通知》(湘环发〔2021〕47号)相关要求,邵阳爱尔眼科医院医疗废水排查整治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反馈问题
1.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下达《2022年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“夏季攻势”任务清单》的通知反馈我区“邵阳爱尔眼科医院有:1、医院管网雨污分流不到位。2.污泥清掏前检测不符合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的污泥控制标准污泥未作为危险废物管理。3.未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池。
二、整改目标
1、医院管网雨污分流。2、污泥按照《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》并做好危险废物管理。3、设置应急事故池并制定应急预案。
三、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
1.我院雨水管道设计施工按照雨污分离原则,医院带雨水井的管线使雨水单独流向不与污水混合。
2.将污泥做为危险废物封存,我院与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《危险废物处置合同》,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定期进行处置。
3.我院与湖南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《污泥检测服务合同》,定期检测污泥指标。
4.我院与湖南省中蓝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《应急预案编制合同》。
5.按照要求落实应急事故池建设,做好应急事故池防水及围栏,张贴好标识。
四、整改效果
邵阳爱尔眼科医院根据《2022年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“夏季攻势”任务清单》以及《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》完成整改。
五、公示期限
公示期限:2022年7月22日至7月27日,共5天。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可以提出书面意见。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,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。
联系电话:0739-5129888;联系地址:邵阳市大祥区大祥路与桂花路交汇处。
邵阳爱尔眼科医院
2022年7月22日